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全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培育创建,加快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规范程序,确定形成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绿色制造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立足属地产业发展实际,常态化开展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分级分层抓好储备、培育、申报工作,逐步构建层级清晰、梯次递进的自治区、地(市)两级绿色制造培育体系。持续加大政策引导和要素支持力度,鼓励名单企业常态化开展绿色化改造、节能降碳提升,主动发布企业绿色发展报告,总结推广先进绿色生产模式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全面带动辖区制造业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
二、强化企业跟踪培育指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坚持培育与提升并重,对本年度申报未入选企业逐一梳理问题短板,精准开展针对性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补齐指标弱项、完善创建基础、规范绿色管理,纳入重点培育范围持续跟踪培养,为后续提档升级、申报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复核抽查。对已入选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如出现关键评价指标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产品质量、网络数据安全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各地(市)要及时核实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我厅将结合现场核查情况,依规开展退出、调整等动态管理,确保全区绿色制造名单质量和示范公信力。
此通知。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绿色制造名单.pdf
(联系人:李良臣/6198960)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