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1号),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等相关主体发展壮大,现开展2026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第二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包括支持关键环节产线落地、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共2个支持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 支持项目类别
《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五条。
二、 申报条件
详见项目申报平台。
三、 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词,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5日
五、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六、 注意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 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3086761、0755-23081139、0755-2308181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