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基础要求
(一)本次申报经济数据指标范围为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应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二、认定具体标准
认定需同时满足六项指标,具体详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三、认定有效期
1.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后有效期3年。
2.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3.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取消认定。
4.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同步完成名称变更申请。如发生跨区域迁移,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上提交跨区域迁移申请,并与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后续由迁入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育和服务监测等工作,迁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
5.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情形,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申报。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二)报送纸质材料。请申报企业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材料(刻盘2份)报送至和平区科技局303室,纸质版数据须与线上填报数据、佐证材料一致。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所需佐证材料和装订要求,详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
六、特别提示
(一)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和平区科技局。
(二)材料须统一报送和平区科技局,由我区审核后汇总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应处室,请勿直接发送至市工信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邮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和平区科技局工业科张晓彤,27838166
和平区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