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市监广规字〔2021〕9号)即将到期。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建设与监督管理,促进全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对该文件进行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邮 箱:scjgggc@shandong.cn。
传 真:0531-51792461。
通信地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