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6〕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入库对象及条件

入库对象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载体的运营和管理机构。入库条件详见省厅通知“入库有关要求”部分,请严格对照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报送时间

经与省厅沟通,我市报送截止时间可适当延后。请各区于10月22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1.《广东省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入库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相应电子文档(可编辑版本,电子文件按“行政区—载体名称”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高度重视,结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载体申报,指导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表。

(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请提前与市局联系。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入库信息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盘先荣,83123885;徐劲原,83123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