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将《人工增雨(雪)地面催化剂发生器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沼液玉米种植利用技术规程》等5项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电话/传真:0471-5699814
电子邮箱:hsbzh2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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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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