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要求,我局对《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5〕3号)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jmgxjdzxxk@jiangmen.gov.cn,邮件主题注明“《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意见”字样。

2.来信来函。将意见邮寄至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9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字样。

3.网络留言。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反馈。

为方便联系,请在反馈意见时附上联系电话。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

附件:1.《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稿)》

2.《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稿)》起草说明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0日

(联系人:刘奕君,联系电话:0750-327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