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绍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绍兴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市科〔2019〕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绩效。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的立项项目,市、区各承担50%补助经费;嵊州市的立项项目财政补助经费由属地全额保障。请相关区、县(市)科技局及时做好项目配套资金的下达工作。

附件:1.2026年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补助经费表

     2.2026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补助经费表

     3.2026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补助经费表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