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奉节县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通知》(渝财农〔2025〕7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5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6〕1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73号),结合市农业农村委《关于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年中调剂分配建议的函》(渝农函〔2026〕354号)相关建议,经研究,现调整下达你区县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请你区县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和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此次下达的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区县要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

 

附件: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调整下达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