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本市燃机项目建设,按照《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发改能源〔2004〕2317号)、《上海市燃机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沪发改规范〔2025〕15号),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十五五”燃机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公布。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请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抓紧组织开展竞争配置工作,并配合我委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十五五”燃机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