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指导“十五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赣州市发展改革委拟组织编制《赣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赣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技术服务。
三、委托内容
结合赣州市能源发展实际,全程支撑服务《赣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于2026年5月底前提交相关成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开展新能源资源普查。对全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进行普查,绘制新能源资源分布图谱,编制新能源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报告。
(二)协助开展规划编制涉及的数据测算和分析。系统收集国家、省、市能源领域主要数据,测算赣州“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科学提出赣州“十五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指标并与国家、省级规划做好衔接。
(三)协助开展能源项目谋划。立足国家、省能源发展方向,结合测算的全市能源供需总量及结构预测情况,科学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带动性的源、网、荷、储等方面重点能源项目,提出项目库及建设时序建议。
(四)开展能源新业态相关研究。围绕新型储能、氢能、虚拟电厂、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等新业态发展开展研究,系统提出新业态发展专栏建议。
(五)其他服务。协助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专家论证、意见征求、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协助完成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四、申请条件
(一)本次公开遴选原则上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新能源资源普查、能源供需平衡测算分析及能源新业态规划布局能力,并精心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对技术服务团队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三)技术服务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能源领域相关规划或课题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技术服务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赣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技术服务申报书》(见附件)并盖章确认后,一式两份,通过邮政EMS寄至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能源发展规划技术服务”字样。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能源发展规划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字样。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技术服务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技术服务经费不超过25万元。
六、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1号楼4楼143室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991909
电子邮箱:gzfgnyk@163.com
附件:赣州市“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技术服务申报书.doc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