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相关规定,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拟废止文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废止文件:《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玉工信〔2022〕130号)。废止理由:一是该文件为“试行”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2年8月印发施行至今已超过法定3年有效期,符合有效期届满自动废止条件;二是该文件属于地方自行制定的信用评价监管规则,未按规定层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全国统一的评价规则……行业主管部门如未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规则,各地方原则上不得自行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确需开展的,相关评价规则须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规定。

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未收到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印发《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玉工信〔2022〕130号)

电子邮件:630012141@qq.com

邮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12997

     特此公告。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