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经中共区经委2026年第3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梯度培育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青经规〔2025〕1号)自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青浦区经委关于废止《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梯度培育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