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现将《南昌市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科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1.扩容培优科技型中小企业。紧扣我市“8810”产业行动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赛道,扶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专业化程度高、创新竞争力突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其培育成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面落实研发税费减免、政务审批绿色通道等惠企配套举措。推动政策精准直达、企业应享尽享。除特殊情形外,惠企政策公开和惠企资金兑现应当通过“赣企通”平台发布或兑现。
2.提质增效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常态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入户走访、精准帮扶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台账,对有研发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实施分层分类辅导。严格遵循“储备、培育、申报、认定”全链条培育机制,建立动态更新、滚动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规模,同步强化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日常跟踪服务,督促企业规范研发管理、持续保持创新资质,推动存量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
3.做优做强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领军企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赛道,重点扶持具备稳定研发投入、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市场增长潜力突出的优质科技企业,针对性开展政策辅导、资源对接,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优质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引领全市产业创新发展的标杆企业。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地实施各类自主研发项目。对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级分档按1%-5%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省级标准,等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5.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攻关。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作为技术攻关“出题人”,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梳理发布技术攻关需求,依托需求征集、揭榜挂帅等机制破解产业关键技术堵点。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全市主导产业链开展“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给予每个子项目3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实施一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每项给予8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每项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实施一批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南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每项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6.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落实现有人才相关政策,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住房、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赋予重点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支持企业设立“科技副总”岗位,深入实施“一企业一博士”行动,每年为科技企业输送一批博士专家。鼓励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引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人才。
三、构建企业创新生态
7.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力量。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资源,高水平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孵化载体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运营经费补助。
8.突出科技园区集聚作用。充分发挥南昌高新区、南昌经开区和南昌小蓝经开区等园区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园区科技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支持各园区围绕自身主导产业精准招引高新技术项目、落地高新技术企业,统筹布局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中试试验基地,面向园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成果中试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一站式公共创新服务。高标准建设、运营大学科技园,依托驻昌高校学科、人才、科研设备资源,打通高校科研成果与市场企业转化通道,重点孵化师生创业科技项目、培育初创科技型企业,推动高校创新资源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载体。
9.强化科技服务企业能力。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支撑。搭建高校科研资源与企业研发需求对接渠道,降低企业研发设备投入成本,打通产学研仪器共用通道。加强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供给,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技术服务;提升科技战略咨询、政策辅导、管理诊断、市场对接等咨询服务水平。每年面向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依法公开、公平、择优确定一批合作对象,协助县区开展科技企业培育和技术合同登记等工作,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平台化集聚发展。
10.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常态化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产融对接活动,鼓励银行机构利用“创新积分制”开发适配科技企业轻资产特点的纯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专属金融产品。与省级基金、产业资本等加强合作,推进设立科创类基金,加大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力度;建立与省级母基金的联动出资机制,对省级母基金投资的南昌科创项目,市级科创子基金给予跟进投资。用好“洪城科贷通”等政策性科创融资产品,持续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保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正文及附件:
关于印发《南昌市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科规字〔2026〕7号)
关于《南昌市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