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法贸字〔2023〕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北京市商务局对制发的或牵头 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备案)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市商务局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报PDF附件2:市商务局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