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级耕地保护经济奖励暂行办法》《河北省2026年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省级评估实施方案》,经数据归集、评估测算,确定25个县(市、区)为2026年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省级评估拟奖励对象,名单如下:

深州市、安次区、河间市、固安县、定兴县、藁城区、阜平县、威县、大名县、故城县、魏县、沧县、尚义县、隆尧县、泊头市、香河县、献县、青县、任泽区、栾城区、枣强县、南宫市、成安县、广宗县、高阳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1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限提出异议、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66772160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