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科创闭环,现组织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拨投联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拨投联动项目面向企业、科研团队(依托法人主体申报)公开征集,企业申报主体须为亦庄新城范围内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研发能力、科研条件、稳定科研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获得国际、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类奖励的;
(2)获得国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资金支持的;
(3)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部委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科研项目;
(4)在国际、省部级及以上权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
(5)优质创投机构合规备案基金直接投资的;
(6)由本领域权威专家(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以及相关领域行业权威学术带头人等)实名推荐的;
(7)获得北京市拨投联动支持的;
(8)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荐的;
(9)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性强、市场潜力大、产业化路径清晰、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争议的。
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
3.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健全,科研阶段应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参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中经费预算科目执行。
(二)产业领域
符合经开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二、支持内容
支持申报单位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概念验证、技术开发、工艺熟化、小试中试及场景验证,破解实验室到产业化阶段技术瓶颈,推动硬科技成果向可量产、可应用阶段转化。主要包括:
1.应用基础与概念验证。围绕产业实际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完成原型开发,验证技术实用性与市场落地潜力。
2.技术可行性与稳定性验证。开展性能、环境适应性、可靠性、安全性评估,迭代优化技术方案,满足产业应用标准。
3.工艺路线开发与熟化。优化工艺流程,完成原材料选型、设备选配、参数控制及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通过小试、中试放大,提升工艺一致性与成本可控性。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采取“科研资助+条件转股”模式,前期拨付科研资助资金,达成约定转股条件后,资助资金转为管委会指定持股主体所持企业股权。
原则上按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30%给予支持,颠覆性、突破性、前瞻性项目支持比例可提高至50%;支持资金最高不超2000万元。
四、申报说明
1.项目应具备明确技术创新性、产业化、商业化落地潜力,设置清晰、可量化考核的指标。
2.申报单位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内容如果涉密,务必提前告知。
3.本项目实行常态化公开征集。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主体先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供盖章版纸质材料、盖章版电子材料各一套,纸质材料交至受理窗口。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业计划书;
(4)其他相关材料。
2.以科研团队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科研团队介绍材料;
(4)与区内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5)商业计划书;
(6)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报相关信息
1.受理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一楼裙楼知识产权大厅一层拨投联动窗口
2.报送邮箱:kcjbtld@bda.gov.cn
3.政策咨询电话:010-87227395
4.联系人:李老师
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八、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存在材料造假、擅自变更研发方向、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形,将取消项目资格,全额追缴已拨付资金。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拨投联动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