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有关金融机构:
2025年,首批“金融链长”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链融资需求,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金融赋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成效初步显现。为持续推进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拟联合公开征集新一批“金融链长”,持续扩容金融链长服务覆盖范围,在现有重点产业链服务基础上,有序为全省更多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配齐专属金融链长,为相关培育项目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助力链主、链属企业和相关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实现优势农业产业链金融赋能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项目清单征集“金融链长”
按照《关于印发〈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9号)要求,“培育产业”聚焦“1+1+8”千亿级产业矩阵,全力打造万亿级畜牧产业、五千亿级粮油产业、蔬菜、水果、茶叶、蚕桑、水产、食药同源等千亿级特色产业,“培优企业”着重强化链主企业的引领作用,通过政策扶持、金融助力、科技赋能等多种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进、共同发展。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根据全省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自身业务实际,申报项目“金融链长”,其中6个项目明确由保险机构申报。(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项目实施内容可联系农业农村厅获取)
二、主要职责
“金融链长”要根据不同产业链项目的特性,加大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等机构业务合作,组建金融服务创新联合体,为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产业链相关方提供融资、保险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项目顺利实施,实现既定绩效目标。
三、申请条件
(一)“金融链长”原则上应为能在四川省内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等机构。
(二)银行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应熟悉农村信贷业务,有专属信贷产品,有专属“三农”信贷服务部门,原则上在项目实施地设有分支机构。
(三)保险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需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省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有全产业链综合保险产品,且在项目实施地设有分支机构。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需是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在项目实施地设有分支机构。
(五)其他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要有能力联合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展业,且符合该行业相关监管要求。
(六)牵头的“金融链长”必须组建涵盖银行、保险(缺一不可)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创新联合体,能切实提供信贷、保险服务。
(七)“金融链长”及金融服务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八)需入驻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能通过平台提供专属的涉农金融产品。
明确由保险机构申报“金融链长”的6个项目,所在市(州)的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有意向申报的保险机构加强指导,配合做好项目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选择2—3家保险机构出具推荐函(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支持其申报该项目的“金融链长”。每家保险机构在6个项目中,选择不超过3个项目申报“金融链长”。由农业农村厅牵头评审确定该6个项目“金融链长”后,将资金分配建议提供财政厅,财政厅在下达政策性保险保费奖补资金时一并下达相关市(州)。
四、申请流程
(一)编制申报书。申报“金融链长”的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牵头,根据公告要求会同相关金融机构、组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二)材料报送。申报机构将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加盖所有参与金融机构公章)密封,于2026年11月2日18:00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厅(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2号楼510办公室)。
(三)方案评定。农业农村厅会同人行四川省分行等部门对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进行评定。
(四)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厅会同人行四川省分行等部门将拟中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金融链长”。
对于没有“金融链长”申报的项目,农业农村厅会同人行四川省分行等部门在申请同类项目的金融机构中征询意见后确定“金融链长”。
五、政策支持
(一)省级财政补助。对2026年全省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见附件1),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奖补资金相关信息由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向金融机构共享。
(二)保险保费补贴。由保险机构申请作为“金融链长”的6个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补助保费100万元,市(州)补助保费100万元。补贴比例为省财政补贴40%、市(州)财政补贴40%,企业经营主体(农户)自缴比例20%,省级财政补助用完为止。鼓励市(州)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其他项目开展全产业保险,护航产业发展。
(三)风险补偿金分险。各地要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分险,切实有效防控贷款风险,确保贷款使用效益。
(四)银行贷款贴息。对于符合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奖补。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匹配财政贴息政策,降低主体融资成本。
(五)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相关银行机构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加大金融支持。银行机构“金融链长”工作成效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内容予以考核。支持各地充分运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政银企对接,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相关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政银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金融链长”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搭建“政银保企”交流平台,及时共享产业培育项目的推进情况和金融需求信息,协调解决金融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金融链长”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联合体成员机构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分担的合作机制,凝聚金融服务全链合力。
(二)用好信贷直通车平台,强化数据更新。“金融链长”及联合体成员机构要及时将金融产品上架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通过平台为链主、链属主体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填报授信、理赔等金融服务数据和工作进展,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平台数据应报尽报、动态更新。
(三)强化履职跟踪调度,实行动态调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金融链长”履职情况跟踪调度,动态掌握信贷投放、产品落地、主体服务等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服务成效不明显的“金融链长”,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动态调整“金融链长”资格,并按规定收回相关财政资金,实现能进能出、动态优化。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金融链长”服务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期限。鼓励“金融链长”及金融服务创新联合体,在项目结束后持续为相关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推动产业蓬勃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刘丽;电话:028-85505539;邮箱:2652058999@qq.com
四川征信联系人:王艺谋;电话:18111280673
附件:1.2026年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清单
2.XXX项目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3.保险机构申请“金融链长”推荐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