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存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加强和规范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监督管理,我厅起草了《山东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sdyyzzyzk@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2号,邮编250013,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

附件:《山东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