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用人单位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共7天。公告期间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向我会反映。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84513442。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批准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文号

粤残联〔2018〕63号

批准理由

用人单位符合《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1(2)规定。

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