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6年11月26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社会保障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44580401@qq.com

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