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皖科成果秘〔2026〕112号)规定,现就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认定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平台(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页面下方的“平台管理”,进入平台门户后,选择在线办理中的“安徽省厅局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点击“业务办理”。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各市科技局于11月18日前,将孵化器认定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948380729@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孵化器申报书(系统下载打印)等。
4.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市局推荐后省科技厅不再受理修改申报书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未履职尽责等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9871、65325673
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13526
系统技术支持:13023098652、13155113928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附件:1.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2.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x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