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及企业:

为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提高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水平;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展览、开拓市场,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原《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草拟了《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0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通过上门提交、邮寄或邮箱方式反馈我局会展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中山市商务局二楼205室)。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