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规范财政补贴的负面清单》(财综〔2026〕16号),对地方财政补贴行为作出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为防范政策合规风险,确保我市产业扶持政策与国家最新规范要求保持一致,落实市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市级工作机制,我局组织对《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9〕125号)进行了合规性评估,其中(一)(四)(八)(十八)(十九)项违反了《关于规范财政补贴的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拟提请市政府予以废止,现征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请于11月3日(星期二)前将意见反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同志

联系电话:88975475

邮箱:stzscqcjk@126.com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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