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省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支持我省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等国家十二部委《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要求,我厅会同相关厅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十五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享惠主体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8月24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ahskjtggc@163.com邮箱,书面意见邮寄到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403室(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十五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享惠主体核定办法.docx

安徽省科技厅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