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按照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工作部署和财政相关政策规定,现组织开展2027年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2.获得2026年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支持但贴息未满12个月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补助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3.申报项目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相关手续齐全,且项目已开工建设。
2.申报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贷款合同签订主体三者必须一致。
4.申报贴息的贷款必须是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固定资产贷款,且申请贴息部分利息已偿还。短期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及银行放款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中长期贷款放款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2026年贷款贴息不足12个月的项目,贷款时间在2025年贴息申报通知范围内(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5.制造业企业可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其他企业申报1个项目(不包括2026年贷款贴息不足12个月继续申报的项目)。
6.已获得自治区财政其它贴息政策资金支持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此项资金与2027年拟开展的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不重复享受。
7.同一项目已获得贴息资金支持达到三年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方式与流程
贷款贴息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宁财融信息管理平台”(https://222.75.42.3:9000),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11月16日,过时不予受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2.网上预审。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由县(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预审。
3.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后,申报企业需在线导出打印项目申请表、贷款信息表,连同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等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1月18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4.审核推荐。对于网上材料预审通过的项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推荐(登录“宁夏财政门户”http://172.28.25.105:9000/system/Login.do)。请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贷款情况汇总表(在线导出打印)和拟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
1.封皮(见附件1);
2.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在线导出打印);
3.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文件(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统计年报表(101-1表)》等统计入库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的全领域专项信用报告(登录信用宁夏网站点击“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模块免费查询);
7.银行打印的最近一期征信报告;
8.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9.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汇总表(网上填报,在线导出打印);
10.申请贴息的借款合同(有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展期合同的一并提供)、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相对应的支付利息凭证、发票等票据清单,涉及到提前还款或按合同约定还款的提供归还借款本金的记账凭证及银行回单付款凭证等票据清单(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不得删减);
11.承诺书(真实性负责声明,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12.项目无需节能审查的情况说明。其它需要说明事项的佐证资料。
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因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一致影响贷款贴息审核的,责任由企业自负。请按以上顺序依次编排,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彩色卡纸作为封面,每类材料前置彩色卡纸(写明类别),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除封皮加盖公章外,整本资料须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资料的申报事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对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对获得补助资金支持却不配合后续监管的,视情况收回已安排资金。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审查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手续是否齐全,企业是否正常经营,项目是否正常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性、有效性与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不按照撰写大纲要求编制、内容过于简单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申报单位完善补齐。推荐项目务必实地查验,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工信厅技改处 王 曦 0951-6363645
技术支持:财政厅信息中心 陈广宁 18695104985
附件:1.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等模板
2.2027年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3.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