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鹤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关于“无废城市”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加快构建我市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体系,稳步提升系统治理能力,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中原地区具有“小而美”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标杆。到202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一批具有鹤壁特色的“无废细胞”典型模式,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监管,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聚焦煤炭、电力和基础化学制造等重点行业,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积极开展“无废工厂”建设,推动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加快采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督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300吨以上的企业建立动态管理电子台账,完善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监管单位。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实行全流程联单管理,逐步实现全链条信息采集和轨迹监控。加强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3.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技术研发应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聚焦化学纤维制造、热力电力供应等行业,促进废丝再生造粒利用技术应用,打造“无废尼龙小镇”等一批高值化利用模式。拓宽大宗固体废物利用渠道,持续降低煤矸石堆存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防非法转移倾倒。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及时识别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等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农业生态循环发展

5.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淇滨区、鹤山区向浅山丘陵地区布局现代化规模畜禽养殖基地。大力推广干清粪等清洁生产工艺,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鼓励养殖场(户)建设配备增温保温型沼气池,积极推广“猪—沼—粮”生态循环模式,形成“养殖—粪污处理—有机肥—种植”种养循环;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对粪污产生量、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打造“种养循环+数字监管”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模式。到2027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农业废弃物数字化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秸秆高效利用。推动浚县、淇县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和村级规范化收储点网络,探索“村集体协调+合作社收运+企业利用处置”模式。立足我市食用菌产业基础,打造“秸秆—基料—食用菌—有机肥”循环模式。推广秸秆清选揉丝等先进技术。到202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3%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健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在农产品覆膜重点使用区域,鼓励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探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制+有偿回收”激励机制。依托农村环卫网络、农资销售网络、村级寄递物流网络等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到2027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保持在82%及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稳步推进“无废乡村”建设。鼓励各县区根据村庄(社区)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生态特征和人文特色,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鼓励相邻乡(镇)、村(社区)联合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动“无废乡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效能,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变

9.积极打造“无废城市细胞”。推广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建设“无废景区”“无废小区”等“无废城市细胞”。到2027年,建设各类“无废城市细胞”150个。推进绿色快递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提高绿色包装使用比例。压实寄递企业责任,鼓励电商快递不再二次包装,全面配备可循环利用包装材料,做到全网电子面单使用率100%,打造豫北地区“全域无废快递物流产业”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逐步完善收运体系。积极构建“户分类—村镇收集—县转运—静脉产业园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推进餐厨垃圾统一收运,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要求,严禁非法转移或混入其他垃圾。落实国家“两新”政策,探索推广预约上门回收、车辆流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收运模式,提高回收质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回收分拣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提升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静脉产业园区内生活垃圾焚烧、餐厨生物处理、污泥干化等利用处置项目优势互补和能源物质循环,打造“废物协同处置+产业耦合发展”的“无废静脉产业园”。推动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对焚烧设施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市政污泥转运系统监管,保障全流程可追溯,污泥安全处置。(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引导生活垃圾正确投放。统筹推动塑料污染治理,鼓励大型商场和星级酒店开展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工作。探索差异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提升建筑垃圾治理能力

13.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统筹区域建设规模及消纳需求,合理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相关制度体系,推进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补齐利用处置短板。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处置项目落地,补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短板。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畅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应用渠道。(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按照“一处一台账一措施”的原则,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全面推进存量建筑垃圾治理。依托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大数据监控平台,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全链条动态监管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防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6.深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生产、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推进二维码标签“一码贯通”,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2026年底前,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实现“五即”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7.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动态管理名单。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行“网格化”收集,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园区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监管,严格落实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一类收集试点全面进行登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危险废物利用能力。鼓励企业优化改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重点提升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乳化液等利用处置能力。鼓励引进和研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精(蒸)馏残渣、废酸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适用技术。严禁将可利用或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到2027年,全市危险废物填埋率逐步下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稳步推进“智能医废”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通过建立电子台账,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全过程溯源。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鼓励县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贮存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到2027年,全市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智能医废”系统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对危险废物流向的跟踪管控。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要加强统筹调度,细化工作目标,保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有关部门要对标“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开展建设跟踪分析和效果评估,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