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现将《晋创谷科技成果转化护航员利益共享备案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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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创谷科技成果转化护航员利益共享备案制实施细则.docx(点击下载)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