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宝安区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入库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创业项目的主体为已实际经营的创业企业;申报创新项目的主体为处于创意验证、原型开发阶段的初创团队,创新项目通过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渠道推荐。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支持领域
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二)地域要求
创业项目的主体必须在宝安区开展经营活动。
(三)年龄要求
1.创新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放宽至33周岁);退役军人放宽至35周岁。
2.创业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放宽至43周岁);退役军人放宽至45周岁。
(四)限项要求
曾获得原创客创业、原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等项目支持的,不予推荐。
(五)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支持强度
宝安区作为推荐单位,每年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入库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
三、申报流程
该项目常年开放。
本轮系统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6日
申请人请在系统受理时间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org.cn/#/new-home),点击“政策直达”—“发布部门”—“科技创新局”—“宝安区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入库”模块,提交相关材料。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推荐合格名单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同时将推荐文件发送给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单位收到区科创局的推荐文件后,应及时将推荐文件上传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入库系统,完成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产业导向、核心团队、创新能力、运营及造血能力等方面内容);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
(3)深圳实体场地租赁合同、设备采购发票;
(4)申报团队的参保证明、学历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身份证件;
(5)申报项目的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6)融资相关的银行收款回单或销售合同及订单收入凭证或意向合作协议;
(7)上年度审计报告。
任一材料缺失、过期或与申报主体不一致,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仅为收集申报材料的通道,具体推荐名单需经审核后确定。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谭工0755-27960800,刘工0755-27871916;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1.附件:宝安区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入库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