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

2026年9月30日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甘肃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级党政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省级党政机关常驻地包括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兰州新区。上述区域外的省级党政机关执行驻地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四条省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减少不必要的出差,尽量通过网络等通讯手段办理相关业务,压减差旅费支出;出差应按规定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路线、频率;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差旅费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公务出差应当加强计划统筹,减少机票、车票退改签费用。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的,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按规定等级应当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动车)一等座席别的,不得购买超级经济舱及同类型舱位、优选一等座。

第九条公务出差乘坐飞机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规定,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应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见附件1),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出差目的地为西藏、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每人每天80元。

第六章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赴基层开展公务活动,提倡不接受基层安排工作餐,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确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应在公函中列明接待事项,并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及时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在接待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场所用餐的,按照用餐价格支付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有用车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第二十条对于接待单位统一提供收款二维码的,出差人员可采取移动扫码方式交纳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结算票据、税务发票、支付记录等均可作为凭证,由出差人员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接待单位应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时开具结算票据、税务发票。无法开具上述凭证的,可开具其他收款凭证。相关账务处理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规定执行,做好业务台账登记,加强收取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经单位批准,到常驻地以外所在单位挂职、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类工作队(专班)的,相关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报销:

(一)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二)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执行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接收单位承担有困难的,经书面请示并经派出单位批准后可由派出单位报销。

(三)工作时间1个月以上,除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外,本人利用休息休假时间往返的,可按省内平均每月不超过2次,省外平均每月不超过1次,在差旅费标准内由派出单位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一往一返计1次。

(四)工作期间的住宿原则上由接收单位安排,接收单位不安排住宿的,经派出单位批准可凭据报销住宿费。

(五)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赴中央和其他地区挂职锻炼,驻村帮扶等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按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到兰州新区开展公务,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首次前往调入单位报到时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等。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并说明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用车以及交纳费用等情况。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乘坐省级部门公务用车(含租车)出差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如实填写,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省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省级党政机关应强化对所属单位的指导检查,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由相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省级党政机关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五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甘财行〔2014〕187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行〔2015〕147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解释的通知》(甘财行〔2019〕14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党政机关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事项的通知》(甘财行〔2019〕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表

2.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内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表

3.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审批表(参考格式)

4.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报销审批表(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