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监管企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资产管理风险。经研究,即日起在监管企业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监管企业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财评科)

根据2026年6月组织开展的监管企业固定资产、存货清查工作,重点检查监管企业固定资产、存货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情况。检查内容:一是监管企业是否已建立固定资产、存货相关管理制度,并明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二是监管企业清查盘点是否全面,与月报账面数据对比有无遗漏,盘点台账相关要素是否齐备;三是监管企业是否及时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需要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请各企业提交管理制度文件、盘点台账及相关处置会计凭证。

(二)监管企业参股企业管理(许可科)

根据《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等文件精神,主要检查2025年度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参股企业(通过投资或产权变动等方式形成参股企业)的合规管理、经营管理、退出管理。检查内容:一是参股投资是否符合参股禁止与限制要求;二是参股投资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决策审批、投前约定、出资管理(国有股东不得先于其他股东缴纳出资等)、资产评估等程序;三是参股治理与投后管理中是否进行归口管理、派出人员管理、决策参与、财务管控、风险防范、产权登记、无形资产管理等;四是参股项目退出管理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改制科)

下发系统内《8月底到期合同清单》(见附件一),重点关注不动产租赁程序规范性。检查内容:一是重大资产租赁(1000平米或100万以上)未进场交易的、未能提供11种情形之一,且未向区国资委做联动备案的情况;二是一般租赁到期合同续约及新增合同,是否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四)层级压缩和子公司主业目录完整性排查(改制科)

1、下发产权登记系统《截至8月底4级次及以下子公司清单》(见附件二),重点检查层级压缩工作完整性,4级次及以下子公司是否全部纳入年度及三年滚动清理计划,未纳入的提供情况说明,没有充分理由的需纳入计划。

2、下发产权登记系统《截至8月底2级次子公司清单》(见附件三),重点关注子公司主业目录编制完整性,是否已将2级子公司全部纳入子公司主业编制目录,没有纳入的,补充完善并重新报备。

请各企业填报《截至8月底4级次及以下子公司清单》(附件二)及《截至8月底2级次子公司清单》(附件三)。

(五)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人事科)

主要检查各监管企业党建制度落地、党建业务融合、党建特色实效情况。检查内容:一是党建入章情况,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全覆盖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国有参股企业积极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二是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情况,落实区属国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工作流程指引,召开党委会议,严格按照“四个是否”要求进行实质性把关,形成结论性意见;三是党建特色成果情况,立足企业自身特色优势,助力打造“贤企领航”党建品牌,体现党建品牌创建、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党建引领国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特色成果。

(六)监管企业人才工作规范情况(人事科)

主要检查各监管企业人才招录、储备、管理、监督情况。检查内容:一是人才招录入口把关情况,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做好招聘岗位与实际编制相匹配,不出现无编、超编招聘情况;二是“四个100”人才库建设情况,梳理“四个100”人才库,做好人才分层分类专业化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实践项目,国企产改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成效;三是人力资源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人力资源系统数据动态更新,确保各项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精准可靠;四是干部监督管理情况,完善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做到出入境证件管理全覆盖、不遗漏,集中保管,同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严格领导干部兼职审批程序,及时完成审批备案程序。

(七)监管企业合同履约管理情况(国资监管科)

根据2026年8月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重点检查监管企业制度建设、自查整改情况、合同合规管理等重点内容。检查内容:一是监管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情况,检查制度是否落地执行、合同是否归口管理;二是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自查报告情况,核验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闭环销号,核查整改佐证资料是否齐全、整改是否真实到位;三是合同审查与合规管理情况,结合合同金额、项目重要性抽查存续合同,重点核查合同审查、审批记录是否规范合规。

(八)董事会建设运行情况(企服中心)

根据《关于深化奉贤区区管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奉国资委〔2025〕30号)《奉贤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指引》(奉国资委〔2026〕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部署要求,规范奉贤区区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运行,推动董事会更好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主要检查董事会相关内容:一是董事会权责边界是否清晰;二是董事会组织建设是否完善;三是董事会运行是否规范。

二、专项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鉴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内容,各监管企业此前已完成自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区国资委抽查复核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监管企业为本次检查工作责任主体。各监管企业收到本通知后,须对照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和时间节点,全面梳理相关资料,做好附表填报以及台账资料准备工作。

(二)区国资委拟于10月14日至10月29日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具体抽查日程见附件四。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企业逐项落实整改。对于核查期间存在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视情况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三、注意事项

各监管企业需明确1名同志作为专项检查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工作。区国资委将提前与联络员对接,确认到访时间、人数、车辆通行、会议室安排等事项。请各企业于2026年9月29日前,填写附件五《专项检查联络员信息表》并通过政务网反馈至区国资委-国资监管科-张贺。

特此通知。

联系科室及联系人:

财务监督评价科张寅,联系电话:67118735

行政许可科卫笑啸,联系电话:67118402

企业改制科翁清,联系电话:67119563

组织人事科李晔,联系电话:67118026

国资监管科陆思熠联系电话:67119623

企服中心胡青凯联系电话:67118430

附件一:截至8月底到期合同清单

附件二:截至8月底4级次及以下子公司清单

附件三:截至8月底2级次子公司清单

附件四:2026年度奉贤区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抽查计划

附件五:专项检查联络员信息表

2026年9月24日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四:

2026年度奉贤区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抽查计划

序号

监管企业名称

计划检查日期

1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月14日

2

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5日上午

3

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月15日下午

4

上海奉贤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月16日

5

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月19日

6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月22日

7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

10月23日

8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月26日上午

9

上海海国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10月26日下午

10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0月27日

11

上海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0月28日上午

12

上海东方金融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10月28日下午

13

上海开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月29日

附件五:

专项检查联络员信息表

所属集团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