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6〕9号)和《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豫科〔2018〕23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税务部门转请的513个2025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进行了鉴定(含机外转请项目12个)。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332815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3316105
附件:2025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鉴定结果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