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省拟对《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07年10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根据2009年2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进行修订。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6日,共计3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邮寄: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二楼201室(注明“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设立意见征集邮箱hnswt10@hainan.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3.联系人及电话:程女士,0898-65361091。

附件:《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海南省商务厅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