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支持校(院)企合作平台建设工作措施》(京科转发〔

2026〕48号)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统称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我委

现

开展

校(院)企合作平台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科研项目

储备

工作

,

校(院)企合作平台

储备要求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的平台将相关情况于

11月4日前

反馈至邮箱

kew@bjchp.gov.cn,

后续我委将及时与平台单位沟通市级政策申报时间节点,并积极指导争取市级校(院)企合作平台项目支持

。

联系电话:

69745003;69744174。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