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经贸局、苏滁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支撑社会民生和基础研究发展的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启动2026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研发类项目;2.基础研究类项目;3.计划指导类项目(见附件2: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滁州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财务状况较好。企业牵头申报须提供2024、2025年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非企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须提供《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申报基础研究和指导类项目的单位,须出具上年度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报表。

3.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4.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5.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博士以上学历。

6.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基础研究项目。

7.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8.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支持方式

1.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重点研发类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基础研究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报单位有配套自筹资金的优先支持;计划指导类项目不予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公示后,财政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项目单位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报意向,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申报工作。

2.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上报PDF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3.归口管理部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1月9日17时。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1.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经开区经运局、苏滁高新区人才局、市直相关单位和高校科研处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出具推荐函(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材料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申报单位或个人报送。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1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滁州市政务中心(龙蟠大道99号)北五楼531室。

邮箱:1228702972@qq.com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张 斌    电话:0550-3043133

监督投诉:江贻军    电话:0550-3024441

附件:1.项目推荐函.docx

      2.项目申报指南.docx

      3.项目申报书.docx

      4.项目诚信承诺书.docx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