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西安市委金融办,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以下简称专板),助力更多优质企业高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现就做好专板挂牌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板挂牌企业推荐条件

1.专板内设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实时动态分层管理。

2.申请进入专板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进行股权登记托管。

3.申请进入专板的企业应为注册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且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入对应层级需满足分层要求。

4.申请进入专板培育层的企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拟上市后备企业。

(3)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且具备上市潜力或具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

鼓励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进入培育层。

5.申请进入专板规范层的企业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

6.尚不满足规范层、培育层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进入孵化层进行培育。优先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属性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且已具备一定营收、净利润规模的企业进入孵化层培育。

二、推荐程序

1.企业自行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并

按要求向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附件1)。

2.部门集中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专精特新”企业储备数量、产业发展特色等因素,集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入板挂牌。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作为专板运营机构配合提供专业辅导。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推荐标准,提升挂牌质量。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专板分层管理标准,优先筛选推荐主营业务突出、研发投入充足、核心竞争力较强、成长性良好的优质企业。

2.强化协调联动,落实优质服务。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不定期调研走访专板挂牌企业,与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协同开展专题培训、融资路演、法律咨询、上市培育等服务工作,切实完善市场生态、赋能企业发展。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积极宣传政策,及时组织推荐企业进行申报。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6月30日前,将专板挂牌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陕西股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齐昌明 029-63916766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郑 雯 029-63919934

陕西股权交易中心              李晓义 029-68295550

(邮箱:lixiaoyi@sxeec.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申请资料清单.docx

      2.“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