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2日。
2.联系人:史老师
3.联系电话:0574-89284771
4.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处631室,邮编:31504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1.《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起草说明》.pdf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