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涉农国企、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本区农业现代化,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6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现将《2026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2026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

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本区农业现代化,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部署,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围绕科技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绿色农业,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扶持和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导向、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项目类型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提升项目,包括种业、粮食、蔬菜、经济作物(果树、西甜瓜、鲜食玉米、草莓、花卉、食用菌等)、畜禽渔业等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桃园更新项目。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新业态培育项目和新技术熟化验证项目。

三、财政资金扶持比例

各类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参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17号)、《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2〕9号)和《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2〕7号)执行。

四、扶持重点

(一)聚焦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扶持重点现代农业产业项目。

(二)列入浦东新区四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的项目。

(三)种源农业、智能装备、创新平台类项目。

(四)技术先进、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其他现代农业建设项目。

(五)其他列入浦东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行动举措的配套项目。

五、申报对象

主要包括区属涉农国企、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主体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

2.财务管理规范,申报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补助申请额的50%;

3.农业经营主体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对符合支持范围、具有示范引领的项目,虽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经项目属地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由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提交书面推荐材料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扶持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违法用地”尚未整改到位的;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的;

3.存在失信记录且尚未修复的;

4.历次审计监督检查中所涉及项目存在问题未完成整改的;

5.未纳入规划保留的畜禽养殖企业。

(三)项目申报前需选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

(四)为加强项目立项管理,除纳入四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计划的项目外,各实施单位原则上可最多推荐申报1个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若尚有未完工的在建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项目进度,重大农业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商定专项支持方案。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现代农业项目原则上采用两阶段批复流程,分别为立项计划批复、项目批复,申报材料分别为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扩初设计深度),本次申报项目报送材料为项目建设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属涉农国企和各镇申报,区属涉农国企和各镇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立项计划。

(二)申报材料

1.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

2.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有关专业资质、专利成果、专有技术等证明文件;

3.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估算明细表,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自筹资金承诺书;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流转情况说明;

5.项目区位图、现状图和规划平面图;

6.项目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项目申报前,根据需要事先征求区规划、环保、用地等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

八、申报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5日。逾期申报的项目2026年不予立项。经过规定程序后,可纳入项目库储备。

 

附件: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模板

相关附件:

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