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6〕2号)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首批广州市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及“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首批广州市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及“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4号楼东座815室,联系电话:020-83124075,电子邮箱:luocheng@gz.gov.cn,邮政编码:51003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1.广州市首批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名单.doc

2.广州市首批“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名单.xlsx

3.复核申请表.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