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秩序,督促探矿权人加大勘查力度,有效防止探矿权“圈而不探”,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青海省非油气矿产勘查方案主要实物工作量最低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意见,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人:张俊海
电话:0971-6179082 邮箱:903183233@qq.com
附件:
附件1.《青海省非油气矿产勘查方案主要实物工作量最低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青海省非油气矿产勘查方案主要实物工作量最低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