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铜陵市重点实验室

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后备梯队,按照《铜陵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铜科〔2026〕25号)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6年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须是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二)实验室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建设任务和目标清晰,特色鲜明,科研基础好,创新实力强,在本领域具有优势和代表性,具备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解决事关行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能力。

(三)实验室拥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以及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要求15人以上,且外聘人员比例不高于50%,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20%(依托单位独立申报建设且属于我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领域方向的企业,固定科研人员要求10人以上)。

(四)实验室具备良好科研条件和设施,物理空间相对集中,达300平方米及以上,用于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含软件开发工具)原值达300万元及以上。以软件开发和新模式新业态创新为主的可适度放宽。

(五)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达3%及以上或总量达500万元及以上。

(六)以联合组建形式共同申请的,须明确牵头组建单位,前期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并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共建协议,对研究任务、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成果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等进行明确。

(七)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实验室可适当放宽标准,但建设期满须达到相关标准条件。

二、有关程序

(一)单位填报。依托单位按照编写提纲,如实填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铜陵市重点实验室简明信息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PDF电子档),于2026年11月18日前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重点实验室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依托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函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证组建。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市重点实验室立项组建名单。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平台建设科 2832597

       skjjcgk2832597@163.com

 

附件:1.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含编写提纲)

2.铜陵市重点实验室简明信息表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