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推动存量空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根据《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存量建筑转换用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公众可以重点对征求意见稿的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广州市存量建筑转换用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的要求,公众如认为《广州市存量建筑转换用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可参照《公平竞争审查表》一并提出意见。
二、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31日—2026年11月29日(共30天)。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通过征求意见网页在线提交。
(二)电子邮件:gepingan@gz.gov.cn
(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收。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建筑规划管理处,收件电话:020-83343273。
提交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四、公众意见的处理
我局将在征求公众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和采纳情况。
附件:1.《广州市存量建筑转换用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存量建筑转换用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公平竞争审查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