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首店是品牌首次进入某一行政区域,开设的具有商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的首个实体店。首店经济指区域借助自身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品牌开设首店,并且通过首店在当地的持续运营,对城市活力产生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为深化落实《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商务联发〔2025〕77号)精神,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立足海岛城市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集聚优质商业品牌供给,培育本土特色消费品牌,推动文旅商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城市商业能级,把首店经济打造成为激活消费的新引擎,结合舟山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以满足人民高品质消费需求为导向,坚持“引进外来高能级品牌+培育海岛本土品牌”双轮驱动,构建“政策激励+载体赋能+集成服务+宣传推广”全链条工作体系。聚焦核心商圈、特色街区、海岛文旅场景,招引全国和省市各级首店,办好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推动首店流量转化为消费留量,打造辨识度高、海岛特色鲜明的首店首发城市,助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
首店数量稳步增长:力争到2029年,全市新增各类品牌首店300家以上,其中知名首店(该品牌已在5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设立且正在经营实体门店)100家以上。
载体能级持续提高:力争到2029年,培育3个省级首店提升区、集聚区或孵化区,重点商圈首店占比稳定达到70%以上。打造定海古城、茶山浦水街等首店孵化特色集聚街区。
消费拉动明显增强:持续推动首店发展,健全首店全流程服务机制,推动首店达限纳统,力争到2029年,纳统1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做强首店首发载体空间。
一是做优城市核心商圈。做强定海、普陀、新城等核心商圈,成为品牌首店主要承接载体。引导商圈优化业态布局,市场化统筹铺位资源、开展租赁洽谈。完善招商服务体系,为意向落地品牌提供谈判对接、场地协调等服务,持续提升首店占比,打造一批功能完备、品牌集聚的首店经济示范集聚区,发挥核心商圈的消费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打造首店集群。深度挖掘定海古城、茶山浦、普陀大内湖商圈及城北水街等特色街区的区位与文化优势,重点围绕国潮文创、咖啡茶饮、地方特色餐饮、青年潮流消费等赛道定向导入品牌。加强经营场地保障,降低青年创业品牌、特色品牌入驻成本,大力集聚本土首店、新锐创意门店。完善街区配套设施,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塑造年轻化消费氛围,打造青年消费打卡地。
三是拓展文旅商融合场景。依托普陀山-朱家尖、嵊泗、东极、岱山等海岛旅游资源,推动商业业态与海岛旅游深度融合。结合景区定位、游客消费习惯,因地制宜布局海洋主题、海岛体验类特色首店,开发旅游消费新场景。打通“旅游流量—到店消费”转化路径,把旅游流量转变为本地消费增量,探索适配海岛城市的首店发展路径。
(二)加大首店招引培育力度。
一是分级招引优质首店。深度融入宁波都市圈,结合定海、普陀、新城资源禀赋、商圈特征和客群差异,落实“刚性补空白、梯度提品质、分区错位引”的品牌招引思路。围绕智能家居、文创潮玩、创意餐饮、文旅体验、休闲娱乐、即时零售等业态,梳理建立动态更新的首店品牌资源库,精准对接品牌方、商业运营机构和专业招商服务商。
二是孵化壮大本土品牌。支持舟山老字号、渔农特产、本地消费品生产经营主体、海洋文创企业转变经营思路,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开设体验店、概念店等新型门店,把本土资源转化为商业产品。加大对本土创客创业扶持力度,支持打造带有海岛印记的本土特色首店。推动本土品牌向外拓展市场,实现“本土孵化、向外输出”,增强本土消费品牌影响力。
三是鼓励业态创新升级。支持品牌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新零售、沉浸式消费、场景化体验等新业态首店。引导本地传统线下门店转型升级,推动店铺向数字化、体验式首店迭代改造,改变单纯卖货的经营模式。支持门店增加互动体验、文化展示等功能,丰富消费体验感,以业态创新带动消费活力释放,为首店经济探索新模式、新内容。
(三)优化首店落地政务服务。
一是开通首店落地绿色通道。针对首店开店全流程审批事项,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统筹工商注册、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布展、外摆经营、消防备案等高频事项。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涉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依法不适用告知承诺的,从其规定。打通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办机制,避免企业多头跑、多次跑,实现首店项目快速审批、高效落地。
二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尊重首店带来的新模式新玩法,针对快闪店、短期限时促销、创意场景化布置等创新经营形态,在坚守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定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柔性监管、审慎包容执法,优化监管方式、检查频次与裁量把握,但不得降低法定强制性标准和监管要求。
三是完善全链条配套服务。建立首店服务专员制度,完善首店全流程服务保障,为入驻品牌提供政策对接、证照代办、财税咨询等一站式管家服务。主动靠前协调解决门店装修、开业筹备阶段遇到的场地、邻里协调等各类现实难题。联动本地主流媒体,对新落地首店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品牌知名度。把服务延伸至签约、建设、开业、运营全周期,保障首店从落地到稳定经营全过程顺畅运行。
三、保障措施
由市商务局牵头统筹首店经济发展工作,财政、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各县(区)、功能区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行业招引,落实“管行业就要管招引”,将首店招引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培育扶持政策,各区块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结合首店聚集、贡献等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和监测分析。精准开展政策宣讲,面向商圈运营方、品牌企业解读首店认定、扶持政策,拓宽政策知晓覆盖面,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