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现有一批已达到报废年限、无继续使用价值的电子产品,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合规回收处置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废旧电子产品主要包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交换机、录音笔、数码相机等相关电子类资产,所有设备均不涉密,数量、外观损耗及完整程度以企业现场实地勘查的实物为准。
二、参与报价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或者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等相关业务。
2.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具备与报废电子类产品处置相匹配的环保处理资质,拥有完善的回收、拆解、运输全流程作业体系,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范完成处置,全程承担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此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
三、报价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内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无失信行为承诺函;
4.废旧电子产品报价单。
四、现场勘查及报价递交
1.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日期定于2026年11月11日,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提前联系我委工作人员,预约现场勘查时间,未提前预约不得擅自前往存放地点查看实物。
2.报价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7:00,快递送达时间超出截止时限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五、成交原则及后续事项
1.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成交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本次项目成交的合同价。
2.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80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908
附件:报价单.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