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利用耕作层土壤资源,规范推进全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建设占用黑土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辽自然资发〔2026〕39号)等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

1.联系电话:23236796

2.发送电子邮件:gbc-zrzyj@shenyang.gov.cn

3.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211室(邮编:110003)

附件:《沈阳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