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经济信息委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龙安大道24号5楼

电子邮箱:1518690805@qq.com

联系电话:023-45684701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铜经信发〔202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