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赣江新区创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引导科技人才下沉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科技特派员人选征集和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科技特派员人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人员,自愿面向我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服务,能够执行《江西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引(试行)》,履行相应服务职责,入选后能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科技服务任务。

(二)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已在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入驻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的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的政策咨询、技术研发、成果引进转化与示范推广、技能培训、人才引育等方面需求。

二、征集方式

采取线上征集方式,依托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以下简称平台)开展。

(一)科技特派员人选填报。有意愿成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在平台注册(入驻),按要求填写主要服务产业方向、当年服务县(市、区)和服务对象、服务模式等信息。跨县(市、区)服务的特派员,应主动与服务地科技主管部门沟通,便于后续调度管理。

(二)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归集需求填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线下收集本地区涉农企业、合作社、乡镇等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统一在平台填报并提交。其中种植户、养殖户、农户等科技需求须依托已在平台入驻的乡镇、村提交。

(三)汇总推荐。科技特派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按隶属关系报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赣江新区创发局或省直有关单位,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赣江新区创发局或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后,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汇总本地区需求并上报省科技厅。

(四)需求征集功能常年开放,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日常征集情况,动态归集、填报本地区涉农经营主体科技需求;省科技厅根据入库需求分批次匹配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活动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统筹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辅导。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农业经营主体和科技人员积极填报,把本次征集入库作为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夯实乡村振兴科技人才供给的基础工作,做好填报辅导,帮助凝练科技服务需求,激发科研人员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热情。

(二)保证填报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切实建好可用管用的供需台账。填报内容不得有涉密内容,敏感信息须做脱密处理后方可填报。优先征集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院依托经营主体等科技需求。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45%,鼓励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优先吸纳科技小院驻点专家、区域性农技推广平台专家申报入库。

(三)强化入库结果运用。平台入库信息将作为2027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和认定、组建产业科技特派团的重要参考。各地依托入库资源推动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推动常态化开展科技服务,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政策延伸县不少产业科技特派团1个、科技特派员不少于10人服务。在研科技特派员项目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更新平台信息,持续开展科技服务。聘用期内“科技副总”不纳入2027年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范围。

(四)严格时间节点。

2026年11月10日前,有意愿的科技特派员人选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本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线上填报提交。

2026年11月15日前,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在平台完成人选汇总审核并按隶属关系推荐,同时线下将推荐人选盖章报省科技厅(邮箱:cyec@kjt.jiangxi.gov.cn);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创局)在平台完成辖区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汇总推荐。

2026年12月前,省科技厅对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和需求进行复核汇总,统一纳入省级科技特派员资源库和农业科技服务需求,综合往年选派、认定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开展服务对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郭子妍、李慧文,电话:0791-86711978、88861156

技术支持:刘亚南,电话:0791-85623778,QQ群:1065146934

附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政策延伸县,民族乡村名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江西省科技厅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