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定,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长春市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性购买服务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长工信发〔2016〕49号)、《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7〕163号)、《长春市卓越贡献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外埠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长工信规〔2023〕1号),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21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书面来函方式反应,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电话:88777202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