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促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规范企业推荐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申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方面

新都区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于2026年11月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申报材料填报。申报企业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二、关于对已公告企业监管方面

(一)做好信息变更提交。新都区已公告企业(附件2)将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等情况和相关资料,于2026年11月2日前报送区经信局环资科。

(二)组织开展年度自查。新都区已公告企业要开展年度自查,编制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于2026年11月2日前通过平台提交企业年度报告(附件5);要对保持规范(准入)要求的情况进行自查,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检查报告报送区经信局,省、市层面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强化日常跟踪督导。新都区已公告企业每半年报送一次的生产运行情况,于每年12月30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区经信局环资科。2026年度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附件4)请于2026年12月30日前报送。

特此通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8-83972272转环资科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楼1404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