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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科字〔2026〕6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州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滨州市大数据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滨州海关
2026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以下简称高企“一件事”)高效办理、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申报、认定、监管、服务全生命周期,承接省级高企“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健全市、县两级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复用,优化联审联办流程,推动企业信息无感核验,加速高企电子证书应用,构建泛在可及、智慧无感、便捷高效的高企政务服务体系,提升高企申报便利度、服务体验度、企业满意度,助力全市科技型企业扩容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一)对照核验事项,精简申报材料。对照省高企“一件事”数据共享核验事项清单,市、县两级职能部门按照高企认定管理要求和“爱山东”政务服务网规范,做好数据共享,提升事项集成办理质效。严格落实高企申报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对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企业作出真实性承诺,由各部门后台开展数据核验。凡是政务共享数据库可直接获取的数据,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
(二)对接省级一体化入口,拓展滨州本地化服务功能。依托省“爱山东”政务服务网高企“一件事”集成服务系统,做好滨州端系统对接,实现电脑端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移动端均可访问办理。在“爱山东”滨州市政务服务网设置高企“一件事”服务模块,承接省级的企业申报、信息核验、电子证书下载等模块,实现企业“进一个入口,办多项科创业务”。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企“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供线下咨询、申报辅导服务,线上线下服务标准统一。
(三)规范办理流程,强化全周期精准服务。结合滨州实际,编制市级办事指南与业务流程图,线上线下统一公开。强化业务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政策要点及系统操作,提升高企政务服务质效。市、县科技、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企业全周期精准服务。对高企申报企业,科技部门牵头落实部门联审联办,对申报材料进行信息核验。对有效期内高企,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跟踪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员占比等关键指标,重点排查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风险,提前预警资格失效风险。对即将到期的高企,提前启动重新认定专项辅导,推动高企资格平稳接续。对当年申报未通过的企业,梳理失分短板,分类建立帮扶台账,开展“一企一策”诊断服务,提升后续申报成功率。
(四)健全诉求反馈闭环,持续优化服务质效。公开高企“一件事”市级、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建立企业诉求登记受理、分办转办、限时处置、答复反馈、回访评价闭环管理机制。梳理高企培育、申报、认定、监管、服务等高频咨询问题,对接省级知识库,补充滨州本地政策内容,动态更新维护,实现企业咨询精准应答。加强高企“一件事”跟踪评估,围绕办事效率、企业办事体验、满意度等维度,收集企业反馈,总结实践经验,推动集成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三、职责分工
(一)市科技局。统筹全市高企“一件事”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组织开展高企申报受理、推荐、评价认定相关信息核验;对接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做好“爱山东”滨州市政务服务模块建设;牵头开展企业全周期培育帮扶、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负责向上协调对接省科技厅,向下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开展高企认定管理工作。
(三)市财政局。配合开展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对接省级财政部门推进高企审计报告报备信息共享。
(四)市税务局。配合开展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开展研发费用归集、所得税优惠政策辅导。
(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共享、核验辖区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信息。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共享高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高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
(七)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协助做好省级高企“一件事”系统与我市业务系统对接。
(八)滨州海关。负责核验高企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企“一件事”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推动品质滨州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健全协同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县各级部门密切协同,强化业务衔接,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高企申报辅导、受理、推荐、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严格数据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压实部门数据共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数据共享、存储、加工、使用全流程安全管控。要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效严防数据泄露、滥用风险,保障数据共享和使用全过程安全合规。
(四)加强宣传推广。综合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惠企宣讲会等渠道,广泛宣传高企“一件事”服务内容、办理入口、办事流程,引导企业用好集成服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